第215章 晨光破煞 故园遗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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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海漫行记·第一百九十四章 晨光破煞 故园遗珠
人之所以为人,是因身负七情六欲,心缠五蕴尘劳。人性反复多变,皆由贪、嗔、痴三毒滋生蔓延。故古佛有云:六根清净,五蕴皆空,方能勘破迷障,证得大道。
可芸芸众生,皆是碌碌凡胎,又怎能挣脱世俗的泥沼?总为爱恨嗔痴、生离死别所困,催生出无穷无尽的欲望。这欲望炽烈到了极致,便会化作阴鸷的戾气,缠缚在人的周身,哪怕身死魂离,也难以消散。
戾气附着魂魄日久,便会扭曲灵识,演化出怨灵、邪灵、色灵、贪灵等诸多凶煞亡灵。这些亡灵游荡世间,所过之处戾气翻涌,日积月累,戾气便会凝结成更为凶邪的煞气。而一旦亡灵被煞气吞噬殆尽,便会化为最可怖的存在——魙。
在这女娲开辟的洪荒世界里,世人皆知三气为祸世间:邪气化妖,祸乱山林;戾气化亡灵,纠缠生魂;煞气化魙,噬血噬魂,堪称天地间一等一的凶煞。
而此刻,虹云的魂体之上,正缠绕着挥之不去的煞气。若不能将这煞气彻底清除,她要么魂飞魄散,永世不得超生,要么便会被煞气同化,化作作恶世间的魙,堕入万劫不复之地。
可我与虹云相伴数载,早已情同手足,又怎能忍心看着她落得这般下场?正当我束手无策、心如刀绞之际,两道小小的身影忽然蹦蹦跳跳地来到近前,正是桃桃与跳跳。两个小家伙仰着圆乎乎的脸蛋,脆生生地说,它们有法子能解虹云的煞气之困。
原来,戾气与煞气皆源自人心的污秽,对人族修士而言,是蚀骨的剧毒,可对天生地养的类妖来说,却是无碍的寻常气息。桃桃与跳跳能以本体为引,将虹云体内的煞气尽数吸出。
只是这法子,也并非全然无害——那些被吸出的煞气,于类妖而言既是可炼化的力量,亦是会侵蚀灵智的负担。若不想被煞气反噬、堕入恶道,它们最终还是要将这煞气尽数排出体外,任其弥散在这片空域之中,不知又会酿成何种祸端。
造化弄人,业障难消。我们不过是这天地间的蜉蝣,没有通天彻地的大神通,无法替这片土地上的芸芸众生消解日后可能降临的磨难。我望着虹云苍白的魂体,心中百转千回,终究还是狠不下心来。
罢了,先顾着眼前吧。
我咬了咬牙,让桃桃与跳跳上前,为虹云救治。
夜露渐曦,寒星隐没。东方的天际,终于泛起一缕极淡的鱼肚白,像是被谁用羊毫笔轻轻晕开的一抹素色。随着时间流逝,那抹白渐渐染上了浅金,而后又化作绯红,像是天边燃起了一簇温柔的火焰。
红线逐渐舒展、变宽,将整片天际染成了绚烂的霞色,仿佛天地间最瑰丽的锦缎,在晨曦中缓缓铺展。终于,一轮红日挣脱了地平线的束缚,露出了小小的一角,宛如一颗镶嵌在云海中的璀璨明珠,散发出温暖而柔和的光芒,驱散了夜的寒凉。
就在旭日东升的那一刻,虹云的魂体终于褪去了那层萦绕不去的黑气,脸色由青黑转为了苍白,而后又渐渐有了一丝血色。我悬着的心骤然落地,长长地松了口气,忙不迭地让她躲回长枪杆子里休养。桃桃与跳跳已是累得气喘吁吁,小脸蛋泛着不正常的潮红,我将长枪递给它们扛着,小心翼翼地护着三个小家伙,一路回到了客栈的房间。
安置好一切,我才松了口气,靠在窗边,望着天边那道越来越耀眼的红光,只觉浑身的筋骨都在叫嚣着疲惫。前夜那场惊心动魄的激战,此刻回想起来,竟像是一场荒诞的大梦。
我下意识地望向窗外那座破败的庄园,晨曦将它的影子拉得老长,断壁残垣在金光中静静伫立,竟看不出丝毫厮杀过的痕迹。想来也是,魙与亡灵,本就是虚无的灵体,纵使争斗得再惨烈,也不会对这世间的实物造成半分损伤。
可恰恰是这种虚无,才最是可怕——它们能于无形之中取人性命,能在寂静里催生恐惧,能让活生生的人,在绝望中被啃噬殆尽。
我踱步回到客栈后院,寻了棵枝繁叶茂的老树,在树下的青石墩上坐下。一边等候着前来接应的马车,一边梳理着昨夜的种种疑团。
这里的确是乌列氏家族的祖宅。昨夜,我不仅见到了乌列氏历代子孙的魂灵,甚至还见到了他们的先祖——那个已经化作魙的马哈格。
我无从得知,乌列氏的子孙们,在这百余年的时光里,究竟经历了怎样的煎熬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这个家族,早在百年前便已绝嗣。而那些逝去的族人,魂魄竟都没有踏入轮回,而是被禁锢在这座庄园里,日复一日地徘徊。他们或许是被马哈格以煞气操控,或许是对故土有着执念,可这一切的源头,都指向了那个化作魙的先祖马哈格。
只是,马哈格究竟是如何被煞气侵蚀,最终化为魙的?这恐怕会成为这座荒园里,永远尘封的谜团。或许日后会有好奇的探险者,循着传闻而来,试图揭开这里的秘密,但那都与我无关了。我现在唯一的念想,便是拿到应得的报酬,然后带着伙伴们,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
日头渐渐升高,将树影缩成了一团小小的墨色。我坐在石墩上,望着那座寂静的庄园出神,等候的时间实在太久,百无聊赖间,脚尖便不自觉地蹭着地面的泥土。
忽然,脚下传来一阵异样的触感,像是踩到了什么坚硬的凸起。我心中一动,下意识地低头看去,只见被晨露浸润的泥土里,隐隐露出一抹光滑的白色弧面,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。
那东西看起来,像是个圆滚滚的小球。
好奇心驱使下,我蹲下身,伸手在泥土里细细地抠挖起来。指尖拨开湿润的泥土,一点点将那东西的全貌露了出来。待我将它捧在掌心时,才发现这竟是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圆球,通体呈奶白色,触手温润,像是上好的羊脂玉。
我原以为它便是这般纯色,可凑到阳光下细细端详,才发现奶白色的外层,竟还包裹着一层极薄的透明外壳,宛如水晶般澄澈。我将这小球举到眼前,对着阳光望去,却发现内里竟是一片混沌,什么也看不透。唯有那层透明的薄壳,在阳光的折射下,泛出七彩的光晕,流转不定,煞是好看。
“这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?”我摩挲着小球光滑的表面,心中暗暗称奇。
转念一想,这东西藏在乌列氏祖宅的泥土里,历经百年而不腐,又生得这般奇异,说不定是什么失传的宝物。这般想着,我心头竟生出几分窃喜,小心翼翼地将小球揣进了怀里,拍了拍衣襟,生怕它会凭空飞走。
日头渐渐爬到了头顶,估摸着已是近午时分,我才终于听到庄园外传来了马车轱辘滚动的声响,夹杂着几声清脆的马蹄声与马匹的嘶鸣。等候的焦灼瞬间消散,我心中不由得生出几分不耐烦,暗道一声“终于来了”,便站起身,拍了拍衣摆上的尘土,从内院朝着大门的方向走去。
穿过二道院的拱门,刚拐到影壁墙前,便见一个圆滚滚的脑袋,从早已破损不堪的大门缝隙里探了进来,东张西望的,模样颇为滑稽。
我见状,不由得哑然失笑。来的竟不只是赶车的马夫,连刘金吉老板都亲自来了,想来是对这庄园的事放心不下。
“刘老哥!”我扬声朝他招呼道,语气里带着几分笑意,“今日怎得有空,亲自过来了?”
刘金吉听到我的声音,脸上顿时绽开了灿烂的笑容,那双眯成一条缝的眼睛里,满是真切的喜悦。他连忙从大门外大跨步地走了进来,脚步轻快,一点也看不出往日的富态慵懒。
“哎呀老弟,你这话可就见外了!”刘金吉搓着手,喜笑颜开地说道,“原本你只说过来瞧瞧便走,怎么竟在这荒园里留了一夜?老哥昨儿个辗转反侧,一夜都没睡安稳,天刚亮就赶着过来看看你!”
我偷瞄了一眼头顶高悬的日头,强忍着笑意,一本正经地说道:“昨夜本是想着过来看看便走,可既已到了这里,索性就将庄园里的症结查看了个透彻,想着顺手解决了,省得日后再添麻烦。所以临时改了主意,倒让老哥担心了,实在过意不去。”
刘金吉脸上的笑容倏地僵住,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不可置信。他瞪大了眼睛,猛地转头望向身后那座死寂的庄园,又小心翼翼地打量了我一番,才压低了声音,带着几分迟疑问道:“老弟,你……你是说,这庄园里的那些亡灵,都被你驱散了?”
我见他这副模样,忍不住笑出了声:“那是自然,这种事,我怎会与你开玩笑?难道刘老板还信不过我?”
“哪能哪能!”刘金吉连忙摆手陪笑,额头上的汗珠都冒了出来,“老弟本领高强,能在这凶宅里安然待上一夜,就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!”
他顿了顿,又凑近了几步,声音压得更低了,带着几分后怕说道:“不过老弟也别怪老哥多心。实不相瞒,自你走后,我便托人打听了这庄园的过往,才知晓乌列氏家族当年的旧事,那可真是……真是让人听着都心悸啊!”
刘金吉这话一出,倒是勾起了我的好奇。昨夜我虽窥见了乌列氏的魂灵,却对这个家族的过往一无所知。我不由得往前凑了凑,追问他究竟打探到了哪些关于乌列家的往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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